Wednesday, March 4, 2009

《靈王好錦鯉章》

(誰好錦鯉而名揚此地?識者當知之矣)

靈王好錦鯉,置巨池於園中,池深百尺,立池邊如臨淵。其魚,或十焉,或百焉,無人能盡其數。每日照池中,鱗光熠熠然若繁星,王奇而愈愛之。

一日,靈王遊園,恰忘憂生謁見。靈王曰︰「子曾睹此奇觀否?」忘憂生曰︰「不過魚游淺水,何奇之有?」

靈王憤曰︰「子不識罕物矣﹗寡人求鯉,盡心焉耳矣。乎鯉出於瀛洲,寡人特使市之,又置人侍飼事。其鱗也,熠乎朗星;其姿也,矯若游龍。百鯉翻水,池為之動,子竟不奇哉?」忘憂生對曰︰「鯉,亦魚也。乎魚翻水,不過作戲,何以稱奇?愚謂未改其質也。若登龍門而化蛟,則翻水能動天地、吐珠可耀海淵,此又置於何耶?」

靈王慨而謂曰︰「驪龍夜光,羨之久矣。果真有之?」忘憂生曰︰「鯉耶?龍耶?果能知之耶?質改而物換其形,非得其道難成也。得其道,北冥鯤魚能化大鵬高飛;不得其道,則池魚終亡於安逸也。」

靈王曰︰「何謂道?」忘憂生對曰︰「道者路也,或曰循其性也。察魚之性,分而養之。莫過剔,莫多擾。性之不同,其道也不同,莫因其質而嫌之,莫因其形而棄之,誘之以餌,弄之以暇,動靜合乎其性,既來之,則安之,順乎自然,雖無為,實無不為也。」

靈王曰︰「噫﹗子之言未合寡人之意也。常云儒以文亂法,信焉。」忘憂生曰︰「嗚呼﹗王未知養魚於池,猶未知養人於國也。」


靈王︰以刺某人也。據《逸周書.諡法解第五十四》載
不勤成名曰靈。任本性,不見賢思齊。
  亂而不損曰靈。不能以治損亂。
  好祭鬼怪曰靈。瀆鬼神不致遠。

既來之,則安之︰
《論語˙季氏》:遠人不服,則脩文德以來之。既來之,則安之。指安撫遠方來的人,使其安居樂業。

《度支司俊君章》

(記曾俊華不欲減薪,卻謂民不願其減薪;又其稱聽取民意,卻只以民意逢迎私意之事)

度支司俊君,素喜名高,曾謂︰「百姓之言,承舟之水也,鄙恆取之,有大義者,鄙弗敢逆也。」乃矜此自傲於廟堂。一日,俊君問忘憂生曰︰「嘗聞佛陀割肉餵鷹,有之?」忘憂生曰︰「於經有之。」俊君曰︰「噫﹗此真大仁者也﹗佛陀,出世者也,忘身以利眾生,豈不誠丈夫哉?」忘憂生曰︰「君上所言,實至理矣。乎鷹,禽之類也,因不忍其奄奄,故捨身以為之食也,真高義也﹗」俊君捋髯笑曰︰「然﹗此堪萬世之楷模也。」忘憂生曰︰「君上欲效佛陀,實不難也。何不減俸以獻庫,捨君上之一栗,救萬民於水火?」俊君跽而謂曰︰「先生之言,鄙不敢為。鄙非聖人,豈敢妄而稱之?一栗之獻,殊難贖世矣。前言戲之耳。」

度支司︰古之財政官員
名高︰高名也,猶美名也
捋髯︰捋,猶捏也;髯者,長鬚是也
跽︰抱腿蹲坐,非禮之姿

今次特別點,為《膠政新篇》寫兩個序。一為白話文,一為文言文。

白話文

可能很多人認為古文無用,早已過時,不應刻意重視。然我堅持認為,古文盛載著我國文學諸般技巧,誠為漢字文學之瑰寶,故熟稔詩詞古文,章句自有文氣,不假奇技也。是以,即使我明知道不可能有人會細看,我仍然打算放上,未來也會繼續寫,這是我作為一個文學系學徒在與世界無數妥協後最終的堅持,要笑就笑,反正士人相輕,其來久矣,斯文掃地,亦非今朝之事。「託情於此,亦足悲矣」,蒲松齡先生此句,真可謂照通古今矣。

文言文

范仲淹於《岳陽樓記》云︰「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」.竊以為至理矣.然僕非古哲先賢.亦非文章蓋世之輩.「先天下」云云.僕不敢僭。僕無力憂天下之憂.故自號「忘憂」.然世間之憂甚繁.雖云忘.亦須臾未有忘也。又.據吾師之句「濱南海之濱,憂天下之憂」.故僕自號「南海忘憂生」。借忘憂生之名.與古今天下人語.雖為虛妄.僕自得其趣耳。僕潘隸.年少輕狂.蒙師長不棄.得窺先賢經典.受其化育。然僕終非有道之人.難言經國大事.唯見社稷敗壞.狂瀾既倒.欲挽無從.遂成此篇.一紀朝野民間之光怪陸離.好作後世談資。

南海忘憂生潘隸
識於公元二零零九年春夏之交

Sunday, March 1, 2009

Dream 01

( 被我編號為 Dream 01的小說稿子,年多前蒙幸獲刊某報副刊,當時的篇名是《歸投記》)

Dream 01

林曦華


我捧著友人的頭,像探親的人捧著簇新的電飯煲般,在萬頭贊動的月台登上回鄉的火車。

火車徐徐開出,逐漸加速,窗外鬱蔥的樹林化開了,一片深堪的綠色。

車廂擠滿了人,我坐在窗邊一個位子中,將那個頭放到膝上,輕輕撫弄友人的髮絲。我從來不知道他的頭髮這樣柔軟,按下如出水海綿;一會兒指尖又劃到他緊合的眼皮中,這片五厘米不到的皮,曾經順著他波動起伏的情緒眨個不停,或者索性緊閉起來,不想看清人間憂患。

對座一雙情侶挽著對方的袖子,在一片綠色中沉沉睡去,我身邊一位老婦剛剝開一個橘子,笑問我要不要分一小片。我揚了揚手,回報一個生硬的微笑,從背包中掏出一包餅乾開始咀嚼。

自從十三歲與友人一同離開家鄉,我一直沒有辦法回去,友人亦一樣。十七年後,因為友人,我終於可以回到我長大的地方。我離開座位打開車廂尾端的門,走到外邊點起一枝煙,呼出的霧與火車煙囪噴發的囂張的雲溶在一起,翡翠山蠻頓成人間的子宮。

小提琴聲悠悠響起,這是友人每晚放工後唯一的娛樂。十三歲時,我們走到對面街乘巴士到城市,我們早上七時上班,與數不盡的人在電腦前工作十三小時,以後每年遞增,回家鄉的路,也每年增長十公里。十八歲的那年,政府在電視廣告上說,為了讓人民享受豐足有意義的人生,政府特立例規定十八歲以上成人注射不眠針,更安排各地衛生局免費服務,幾天後我們收到政府的信件,通知我們去衛生局注射不眠針。友人捧出小提琴,為我斟滿一杯酒,酒色透明晶瑩,他先飲盡一杯,然後提起琴咿咿呀呀拉起來。我飲了那杯酒,頭有點暈,就被那傢伙帶去打不眠針了。

廿四歲時,我們每天已經要工作廿四小時,當我與友人都暗忖一天只有廿四小時,終於不用加班了的時候,老闆說每位員工由廿四歲起,減薪一千,以後每年遞減。我們說喂不公平,老闆說我們可以辭工不做,反正外邊也是一樣。我們唯有繼續我們早上七時上班,與數不盡的人在電腦前工作,廿四小時。

不久我因為氣管有毛病而被逼告假,遞信時老闆彈開幾呎遠大叫︰「放下就行了﹗混蛋﹗誰叫你貿然走進來﹗」。之後我便回家,躺在床上的感覺很差,我不能開工,也不可能睡覺,生活頓時沒了著落,但甚麼事也做不了,晚晚輾轉,呆呆地看著電視播放的陳舊默片;而友人,應該還在公司夜夜開工。然後,友人母親SEND E-MAIL來說,她病重,很想見見兒子,但友人要工作廿四小時,根本抽不了身。

一天,我在廚房咳得要命,友人突然回家,跟我說︰「我已經認不得回家的路了,你記得嗎?」我說︰「早幾天看電視時又想起來了。」他說︰「那就行了。請你回家鄉一趟,把這個帶回給我母親吧。」言迄已抄起鋅板旁的菜刀砍往自己脖子,血噴了出來,灑遍天花,還湧泉流往地板。友人一砍下就死了,刀子卡在頸骨裡,還沒砍乾淨,我拾起菜刀將脖子剩餘的皮肉砍斷,到廚房拿出一條熱毛巾將友人的頭細意揩拭,然後換過衣服,上網到火車站票務中心買票,執拾了簡單行裝,捧起那個頭,出門口。

我回到座位,再一次捧起友人的頭,我從來不知道他想些甚麼,如果我們有更多時間聊天,我想我不會記得他的小提琴聲。然而最近這個地方興起聽小提琴,所以我知道友人沒有死了,而是與那些四處噴灑的血一樣,沒有任何紀錄,卻成為城市土地的一部份。